春潮涌动法治护航,三大法律通过彰显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践伟力。
在2026年这个“十五五”规划开局的关键节点,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顺利审议并高票通过了生态环境法典、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及国家发展规划法三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这些法律的诞生,不仅为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更生动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立法实践中的深刻指导作用和强大生命力。
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其核心要义之一便是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这三部法律的制定,正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中,着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升法治国家建设水平的重要举措。特别是在“十五五”开局之年,通过这些标志性立法,为国家长远发展筑牢了制度根基,确保各项重大战略部署能够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切实护航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生态环境法典的通过,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正式进入法典化时代。作为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系统整合了现有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形成了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等完整框架。尤其突出将绿色低碳发展单独成编,这充分体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有机统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向绿色转型,助力美丽中国建设迈上新台阶。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则是新时代民族工作法治化的重要成果。该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等方面作出系统规定。它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加快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保障各民族在教育、医疗、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平等权益,有力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强大合力。
国家发展规划法首次将国家发展规划编制实施纳入法治轨道,明确了规划的编制、审查批准、实施监督等全链条规范。它突出坚持顶层设计与问计于民相统一,确保规划更加科学民主、符合人民意愿。这部法律的出台,将进一步强化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完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进展。
三部法律的共同特点在于,它们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无论是生态环境法典对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的保障,还是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对民生领域的细致规定,以及国家发展规划法对民意融入的强调,都饱含民生温度,体现了良法善治的根本要求。通过这些法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